基金全称 |
鹏华金鼎混合C类 |
基金代码 |
002505 |
基金类型 |
保本型 |
成立日期 |
null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投资类型 |
null |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重点投资中短期债券,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投资理念 |
非指数型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但在开放期开始前15个工作日、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本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金融工具。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本基金以中短期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投资国债期货。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6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