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全称 |
景顺长城华城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基金代码 |
014767 |
| 基金类型 |
混合基金 |
| 成立日期 |
null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还可能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 投资类型 |
null |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 |
| 基金托管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获得稳健收益,同时投资于具备良好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以增强收益,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
| 投资理念 |
非指数型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同业存单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通过资产配置方案观点,采用债券投资策略及股票投资策略双策略搭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所投资的信用债的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此处的信用评级为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资信评级机构、不含中债资信评级),其中本基金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0-2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0-5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50%-100%。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