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天弘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QDII-LOF)C |
基金代码 |
016823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成立日期 |
null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境外证券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风险。 |
投资类型 |
null |
基金管理人 |
天弘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把握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带来的机会,挖掘相关产业链优质公司,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投资理念 |
非指数型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可投资境内境外市场:针对境外市场,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包含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结构性投资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还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回购交易。
针对境内市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境内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全球新能源汽车主题企业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等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境内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市场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20%,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市场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2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全球经济形势、大中华地区及海外市场经济发展状况,评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据此合理制定和调整各类资产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
新能源车主题主要包含新能源化、智能化、网联化三个层面。
本基金将根据全球资本市场情况、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动态、行业竞争格局、企业竞争优势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精选主要业务范围包含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将综合考虑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等指标,在深入分析宏观经济发展、货币政策以及市场结构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积极和消极的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当前境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
本基金在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中主要遵循避险和有效管理两项策略和原则,在基金风险承受能力许可的范围内,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期货、期权、权证、互换、远期、结构性投资产品等衍生品投资。
对于境内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
业绩比较基准 |
标普Kensho电动车行业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