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C

019103 R4中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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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CR4中高风险

基金代码:019103

单位净值:1.1069

开放状态:正常开放

累计净值:1.1069

首次起购金额:1.00元

追加单位: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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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收益,分红 股票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
基金全称 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C
基金代码 019103
基金类型 指数型
成立日期 null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目标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投资类型 null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
基金托管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理念 指数型
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及其他境内外市场投资工具。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针对境内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其他港股通标的股票)、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国债、金融债(含商业银行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次级债)、债券回购、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其中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以达到投资目标。当本基金申购、赎回和买卖目标ETF,或基金自身的申购、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基金管理人会在10个交易日内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便实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消费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5%+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日期 当前净值 累计净值

基金分红记录

截至日期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红利发放日 每10份收益单位派息(元)

投资股票组合明细(组合明细取自近一期年报或半年报最新10只股票,仅供参考)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持仓市值(元) 占资产净值比例(%)